子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编辑: admin 浏览次数: 128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0-10
子长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子国土告[2015]03号
经子长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子长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等四家拍卖公司将对子长县淀粉厂(含临时汽车站)地块(Z2015-0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联合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Z2015-013
子长县
朝阳路
14277.964㎡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1
不小于25%
不大于40%
总高度不高于89米
2000
万元
其它规划要求按子长县规划局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以前在子长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不得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及受理方式
1、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 10月28 日16时前咨询考察标的并持相关证件到子长县土地收储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拍卖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办理。
2、本次拍卖只受理正式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以标的现状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标的预展日期地点:即日起至2015年10 月28 日16时前在标的所在地。
五、拍卖时间:2015年 10月29 日上午10时30分。
六、拍卖地点:子长县地税局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子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交付。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不退还保证金。
2、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联系方式:
  子长县土地收储中心:0911-7121256 景先生 13289692337
  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蔡先生  15102936716   
  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    杨先生  13619253029
  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成先生  15991773337
  陕西文道拍卖有限公司:    李先生  18710892888
  地址:子长县二道街
                                               子长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8日  
版权所有 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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