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dmin | 浏览次数: 104 | 来源: | 发布日期: 2015-12-17 |
凉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凉州区告字[2015]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2015)35-3号
|
位于原武双公路东侧(原武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用地 |
102.15 |
住宅兼容商业 |
1<容积率≤2.1;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0%。 |
住宅70 商业40 |
4085.6 |
2 |
3500 |
注: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容积率达不到规划条件指标高限的,与高限差额部分涉及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或联合申请竞买,但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和有囤地、炒地等不良行为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及出让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17:00时。
报名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申请人可于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8日到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个人竞买者须提交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 单位竞买者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交易保证金的承诺函、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4.交易保证金票据(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经审查,申请竞买人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凉州区国土资源局、武威市农牧局将于2015年12月8日18时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银行帐户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汇至保证金专用帐户,禁止现金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以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须及时到市交易中心确认。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未成交的当日内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开户单位: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凉州区支行
银行帐号:663101013409400010
六、挂牌原则、时间及地点
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挂牌地点设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2.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查询。
3.本次挂牌的保证金缴纳、竞买登记、签署《挂牌成交确认书》为同一法律主体。
4.本次挂牌宗地面积最终以武威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勘测定界图面积为准。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及宗地面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本次公开出让活动,诚邀具有拍卖经营资质、无违法违规、无不良拍卖记录的拍卖机构参与(拍卖企业必须为武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备案库的企业)。拍卖公司通过“以商招商”方式,引进信用好、实力强的竞买企业参与竞买。以引进企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数量最多的拍卖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挂牌或拍卖工作。未引进竞买企业或引进竞买企业未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机构,不参与此次挂牌或拍卖活动。有意参与的拍卖机构请于2015年11月25日17:00前向武威市农牧局咨询相关事宜。
7、凉州区国土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武威市农牧局
电 话:0935-6964881
地 址:武威市西大街天瑞巷4号
联系人:戴先生 18693518989
凉州区国土资源局 武威市农牧局
2015年11月18日